捡尸

现代社会已然成为了一个地球村,无论两地相隔有多远,哪怕远隔万里重洋或崇山峻岭;只要打开电脑或智能手机,在一块小小的荧光屏上就能了解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以及奇闻异事。
“捡尸”流行于我国宝岛台湾。所谓“捡尸”就是男人把女人灌醉,带走发生性关系。
现代社会处在一个信息时代,信息传递不但便捷而且十分迅疾。难免有些捡尸成功的人,为炫耀自己的本事,将其发布在网上或是两岸人民的来往,使得一些人在台湾了解到此事,进而使大陆的一些人也开始了捡尸。
在B市有一个酒吧一条街,一年四季每天晚上这里都是美女帅哥云集;时常会有人为炫耀自己,将其在这里捡尸的事情发布到网上。这也给那些想猎艳的男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很多男人晚上都会来这里,尤其是周末时,人更多。
我叫江山,有一个死党叫陈朋,我们都在B市打工。其实陈朋这小子完全不用外出打工,家里的钱也够他吃喝玩乐一辈子的。因为他老爸在我们集市上开了一家酒店,生意很不错,十几年经营下来,家里也积攒了不少资产。家里有车,老爸又在市里给他买了两套婚房,随时都可以结婚
但这小子不愿意结婚那么早,所以就和我一样外出打工了。陈朋从小吃喝不愁,花钱也大方;因此,他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女孩子,也因为这样,他三天两头地换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外出打工依然如此,每个月挣的钱从未给家里打过一分。不但如此,有时还要向家里要些钱,才能勉强等到下个月发工资。没办法,他就是这样一个花花公子。
我和陈朋虽然都在B市打工,但因为公司不同,所以也没有在一起住。周末他给我打电话,约我晚上去酒吧玩,我应约而去。
他约我来的地方就是B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在这里喝酒唱歌,对于我们这些工薪阶层来说,无疑是一次败家的行为。
因为B市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而酒吧一条街又处于B市的黄金地段儿,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因为这里高昂的房租外加高档的装修,以及优质的服务,促使一杯普通的白开水也能卖上几十元钱。否则根本就付不起这里高昂的房租,也不发不起员工的薪水,更别提赚钱了。当然,这里酒的价格,自然更是高的令一般人望而却步了。
但对于陈朋而言,这里的酒水贵也好,便宜也罢,他根本就不在乎。因为他有钱,他只在乎今晚在这里玩得是否尽兴。
我没有他有钱,平时没有朋友约,我一个人是从来不去夜店的。下了公交车,就见他早已在那里等着我了。
我,道:“你来的挺早啊!”
陈朋笑道:“来看美女,我能不积极嘛!”
我笑道:“今晚你又想祸害谁家闺女啊?”
陈朋厚颜道:“这要看哪个美女有这份福气被本帅哥宠幸了。”
说笑间我们已经走到了一家舞厅前面,正有很多美女帅哥进进出出的,好不热闹。再看里面的装修也十分高档,五颜六色的灯光,在里面不停地旋转。看到这样的灯光,一幅动感十足,喧闹非凡的夜生活的画面就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道:“我们进去看看吧,这里进进出出这么多人,应该有你要找到的人。”
陈朋淫笑道:“不愧是我的死党,真了解我。其实我也想去这里。”
进去一看才发现,这个夜店不是很大,但里面的人着实不少。舞池里早已有一群红男绿女在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腰肢,尽情地享受动感十足的DJ带来的欢乐。舞池周围的座位上也早已坐满了人,我们在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一人先要了一瓶啤酒,边喝边向四周望去。
陈朋不愧是个色狼,一转过身眼睛就从人群里拔不出来了。我知道他是在寻找单身的美女,最好是一个借酒消愁的美女。他的眼睛就像一个扫描仪一样,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地“扫描”。
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会儿陈朋用胳膊捅了我一下,头也不回,道:“你看那里。”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在一个忽明忽暗的角落里,有一个身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坐在那里,独自一个人在喝酒。
我问道:“怎么,看上了?”
陈朋笑笑,道:“我先过去看看再说。”
话毕,他就想起身向那个女孩子走了过去。
舞厅就是一个大杂烩,里面尽是一些身着奇装异服,发型时尚的年轻人。忽明忽暗的舞灯,加上节奏感十足,爆发力强劲的DJ音乐,每个人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腰肢。
说句实话,我很不喜欢这种喧闹嘈杂的环境;但这次为了陪朋友,我也只好忍受这种喧嚣了。
不一会儿,陈朋就搀扶着那个女孩踉跄地走了过来。她低着头,长长的头发垂了下来,遮住了她的脸,她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儿。
我向陈朋笑道:“行啊,这么快就得手了。”
陈朋一脸胜利的喜悦,道:“这点儿小事儿还能难得住哥!”
然后陈朋问我,道:“你呢,找到了吗?”
我笑笑,道:“我就不找了。”
“来了就是为了玩,要不然出来干嘛?”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在这种地方找女孩子的。”
陈朋不怀好意的问道:“那你想今晚自己撸一发啊?”
“撸你妹呀!我是不喜欢这里的女孩子,不符合我的胃口。”
“好吧,那我就不强求你了。”
去宾馆的途中,陈朋问道:“她的身体怎么这么凉啊?像冰一样。”
我,道:“在舞厅里吹空调吹多了吧。”
“谁知道,反正凉的有点吓人。”
“你小子就知足吧,白捡的便宜还挑三拣四的。”
我们开了两间房,他们两个一间,我自己一间。
我们两间房是对门,陈朋在进房时,还不忘嘲笑我,道:“我去逍遥了,你自己慢慢撸吧。”
我反唇相讥,道:“小心明天把你抬出来。”
陈朋哈哈一笑,道:“你这是典型的羡慕嫉妒恨啊!不和你聊了,我去‘开工’了。”
陈朋一转身,借着这一转身之力,那女孩儿的头向后一仰,长长的头发向后垂了下来,露出了脸庞。这时我才看清她的样子,瓜子脸,双眼皮,樱桃小嘴,的确称得上是一个美女。虽然是短暂一瞥,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的想象中,这样的女孩子的皮肤应该是面色红润,吹弹即破。喝完酒之后,脸应该发红才对;而我在她脸上却看不到一点酒后的红色,而是苍白冰冷,犹如死人一般僵硬。
看到这一切,我本想对陈朋说点什么,可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入房间,关上了门。
看着陈朋关上了门,我只能耸耸肩膀了,或许我的担心真的是多余的。
明天是周末,不用上班,所以我没有睡那么早。洗完澡之后我就躺在床上看电视了,不知何时我睡着了,突然听到有人敲我的门。
我以为是陈朋在敲我的门,就眯着眼睛去开门,道:“我说你小子享完福,就来打搅我是吧?”
我开开门看到的却不是陈朋,而是被他捡尸而来的那个女孩子。她依旧穿着那条白色的连衣裙,丰满高挑的身材,再加上那娇美的脸蛋儿。望一眼就让人心跳不已,看到眼前的一幕,我甚至都有些发呆了。
可我不明白的是,她明明喝的烂醉如泥,最起码要到明天上午十二点以后才能醒来,为何此时却像根本就没有喝过酒一样。即便现在酒醒了,来敲门的人也不该是她。她应该因为看到自己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一丝不挂地躺在一张床上而惊慌失措的尖叫才对,但我却没有听到她任何尖叫,反而是看到她如此淡定的来敲我的门。
我疑惑地问道:“怎么是你,陈朋呢?”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话,而是向我抛了一个媚眼,同时她一脚迈进了房里,然后一只脚向后一踢,门就“吧嗒”一声关上了。
她的一个媚眼,像是一股电流从我身上穿过一样;心想:“难道幸福来的这么突然吗?”
我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同时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这时她的一双手已经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勾住了我的脖子,问道:“我长的漂亮吗?”
我感觉到她的胳膊就像是死人的一样僵硬而冰冷,我现在才明白陈朋为什么说她的身体冰冷了。
这时我的心里已有些害怕,吞吞吐吐地回道:“你长的……漂……漂亮。”
此时她那双原本温柔的眼睛,已变得寒光齐射,逼人心魄,仿佛要用它杀死我。
同时她勾住我脖子的双手,使劲将我向她的方向拉。我越发觉得情况不妙,此时她突然张开了嘴,向我的脖子咬去。
幸好我对她早有提防,我两手从我胸前用力一撑她搭在我肩上的双手,同时向下一蹲,然后向旁边一滚,脱离了她的怀抱。
她当然不甘心就此失败,转身就向我疯狂地扑来。此时我若再不出去,一直和她在这里纠缠的话,一会就有可能丧命于此。我只好向对面陈朋的房间跑去。
幸亏我跑的快,进去之后就立马将门从里面反锁了,只留她在外面疯狂的踢门。
此时我的心情很不爽。我一个人和那个来路不明的疯女人在搏斗,陈朋这小子却躲在房里一声不吭,实在是让我气不过。
我边向里走边喊道:“陈朋你他娘的死啦?老子都快被人打死了,你连个屁都不放?”
平时如果有人欺负我,陈朋一定会出手帮忙的;可此时这小子却连一生气都不吭,整个房间里就像没有人似得。
我走到床前一看,不由得头皮子发麻,浑身冒冷汗,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恐怖的一幕。躺在床上的陈朋,此时就像一个被霜打过的茄子一样,萎缩的不堪入目。他身体上水分和血液已消失的涓滴不剩,已然成为一具干尸。

我不停的在心里自问:“这到底怎么了?他到底经历了什么?那个女孩子到底是人是?”
可我问什么都没有用,整个天空仿佛一下就塌了下来,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可此时那个女人还在外面疯狂的踢打着门要进来,她每踢打一下,我的心里就多一分恐惧。
凭我一人之力肯定是对付不了那个女人,我只好给前台打电话,让他们派保安过来。
不一会儿听到有人敲门,道:“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这声音是男人发出来的,我知道是保安来了,道:“快把外面那个疯女人弄走。”
保安回道:“哪里有疯女人,您是不是弄错了?”
保安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疑惑道:“没有女人,怎么可能呢?刚才还在这里不停的敲门,她想杀我,你们仔细找找。”
这时我在地板上发现了一张名片,拿起来一看,上面写道:“万邦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董晓菲。”
我想这张名片一定是那个女孩子掉的,因为这张名片掉的位置很明显,打扫卫生的时候不可能不扫走,所以不可能是其他客人遗留的。可是保安为什么说没人呢?
我和陈朋一起从舞厅将她带到这里,也亲眼看见陈朋和她一起进的这个房间。如果真如保安说的没有人,之前还活蹦乱跳的陈朋此刻已成为了一具干尸,这该作何解释?这张莫名其妙的名片又预示着什么?刚才在我房间里要杀我的那个女孩子她又去了哪里?这一切匪夷所思的事情一下子涌来,让我心跳加速思绪紊乱,就是抓破脑袋我都想不明白。
这时保安又喊道:“先生您好!我们还是没有找到您说的那个疯女人,您是不是弄错了?”
保安虽说没有找到,但我仍然不敢开门;因为我害怕一旦开门,那个女人会突然窜出来,再次扑向我。
我有些失望,道:“好吧,我知道了。”
可面对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哥们诡异的死法,我一个人又无法收场,只能报警了。
不一会儿警察就到了现场,面对眼前诡异恐怖的一幕,警察一个个都变得目瞪口呆了。相信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目睹如此离奇的死亡现场。
警察迅速将现场进行了封锁,并将我带回我的房间询问详情。我将从舞厅出来一直到现在的所有经过,都详细地说了一遍。警察立即派人对这家宾馆进行了搜索,同时叫来刚才的那两个保安进行询问。那两个保安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见到过什么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十分钟后,那些搜索这家宾馆的警察也说,他们也没有发现什么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
最后只能通过宾馆里的监控进行查找,保安将监控调出来之后,一股寒流从我的脚底直冲脑门儿。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诡异的视频,整个视频从我们进宾馆那一刻,一直到我们回各自的房间睡觉,整个画面里面就只有我和陈朋两个人,根本就没有那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
这怎么可能?明明是我们三个人一同进来的,我明明看到陈朋和她一起进的房间,我又明明与她厮打过,为什么视频里会没有她?
我感觉到我的血压在急速上升,差点晕厥过去,这一切太过匪夷所思,已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
因为没有找到我说的那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视频里有也没有发现;又因为我是报警人,当时又只有我一个人在现场,警察对我的怀疑也在情理之中。
于是将我与陈朋的尸体一起带回了警局,让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进一步查找死亡原因。
三天后死亡原因出来了,陈朋的死亡原因被定为短时内失去大量血液与水分而死。奇怪的是在他身上却找不到任何伤口,哪怕是一个针眼儿也找不到。
也因此排除了谋杀的可能,我的嫌疑也被解除了。从公安局出来后,我却找不到任何庆幸的理由。一是自己的铁哥们儿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二是明明是我们三个人一起进的宾馆,为什么始终没有找到那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呢?
我的疑惑越来越大,恐惧之感也越来越强烈。因为我担心未来的某一天,那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将我不明不白地杀死。
所以,我决定查清这件事情的真想。而我唯一可查的地方,只有我里那张名片。
我向公司请了几天假,就按照名片上写的地址去了万邦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一个分店。
因为是早上,万邦房地产公司的分店的员工都很忙碌,有的在打扫卫生,有的在店门外面摆放广告牌。
我走向前,问道:“您好,请问……”
还没等我说完,一个正在抹桌子的女孩子抬起头,笑脸相迎道:“您好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
我,道:“也没什么大事儿,我想问一下你们这里有一个叫董晓菲的销售经理吗?”
她的脸突然僵住了,吞吐道:“有……不过……”
我追问道:“不过什么?”
“她已经不在了。”
“她离职了吗?”
她解释道:“她已经死了。”
她的话犹如晴天霹雳一样,直劈我的脑门儿,我惊诧道:“死了?”
“是的。”她肯定道,然后又问我:“您是她以前的客户吗?”
我没有回道她的问话,也不敢相信她的话,追问道:“她……她什么时候死的?”
“到现在应该有一年了吧。”
一年?我整个人就像丢了魂儿一样的楞在了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时她喊道:“先生,先生您没事儿吧?您问她有什么事儿吗?”
我这才回过神来,吞吐道:“我……我问她的确是有点事儿,你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吗?”
她犹豫了一下,道:“我……”
我有些焦急,道:“我希望你能告诉我她的死因,因为这件事情对我来说很重要,它关系到一个人的性命。”
或许她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就将我带到了店里的一间会客室里,将董晓菲的死因全部告诉了我。
董晓菲是一个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学生,一天遇到了一个自称要一次性买五套房子的大客户。为了留住这个财神爷,便应客户之约,晚上去了酒吧一条街谈签合同的事宜。她一个初入社会未经世事的女孩子,一心还做着签大单的梦;哪里知道这里隐藏的危险,于是就陪客户喝了几杯酒,几杯酒下肚已是昏昏欲睡。醒来时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躺在宾馆里,这其间发生的事情,不用想就知道是什么了。董晓菲羞愧难当,选择了跳楼自杀。
我知道了她的死因,也为她不幸的遭遇感到痛心。我知道她在选择跳楼的那一刻,心中一定充满了怨气,所以死后选择了报复男人。而我和陈朋恰巧遇到了她,陈朋主动招惹了她,所以死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化解她心中的怨气,也不知道接下来我的命运会如何,也许我也躲不过去……

现代社会已然成为了一个地球村,无论两地相隔有多远,哪怕远隔万里重洋或崇山峻岭;只要打开电脑或智能手机,在一块小小的荧光屏上就能了解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以及奇闻异事。
“捡尸”流行于我国宝岛台湾。所谓“捡尸”就是男人把女人灌醉,带走发生性关系。
现代社会处在一个信息时代,信息传递不但便捷而且十分迅疾。难免有些捡尸成功的人,为炫耀自己的本事,将其发布在网上或是两岸人民的来往,使得一些人在台湾了解到此事,进而使大陆的一些人也开始了捡尸。
在B市有一个酒吧一条街,一年四季每天晚上这里都是美女帅哥云集;时常会有人为炫耀自己,将其在这里捡尸的事情发布到网上。这也给那些想猎艳的男人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所以很多男人晚上都会来这里,尤其是周末时,人更多。
我叫江山,有一个死党叫陈朋,我们都在B市打工。其实陈朋这小子完全不用外出打工,家里的钱也够他吃喝玩乐一辈子的。因为他老爸在我们集市上开了一家酒店,生意很不错,十几年经营下来,家里也积攒了不少资产。家里有车,老爸又在市里给他买了两套婚房,随时都可以结婚
但这小子不愿意结婚那么早,所以就和我一样外出打工了。陈朋从小吃喝不愁,花钱也大方;因此,他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女孩子,也因为这样,他三天两头地换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外出打工依然如此,每个月挣的钱从未给家里打过一分。不但如此,有时还要向家里要些钱,才能勉强等到下个月发工资。没办法,他就是这样一个花花公子。
我和陈朋虽然都在B市打工,但因为公司不同,所以也没有在一起住。周末他给我打电话,约我晚上去酒吧玩,我应约而去。
他约我来的地方就是B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在这里喝酒唱歌,对于我们这些工薪阶层来说,无疑是一次败家的行为。
因为B市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而酒吧一条街又处于B市的黄金地段儿,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因为这里高昂的房租外加高档的装修,以及优质的服务,促使一杯普通的白开水也能卖上几十元钱。否则根本就付不起这里高昂的房租,也不发不起员工的薪水,更别提赚钱了。当然,这里酒的价格,自然更是高的令一般人望而却步了。
但对于陈朋而言,这里的酒水贵也好,便宜也罢,他根本就不在乎。因为他有钱,他只在乎今晚在这里玩得是否尽兴。
我没有他有钱,平时没有朋友约,我一个人是从来不去夜店的。下了公交车,就见他早已在那里等着我了。
我,道:“你来的挺早啊!”
陈朋笑道:“来看美女,我能不积极嘛!”
我笑道:“今晚你又想祸害谁家闺女啊?”
陈朋厚颜道:“这要看哪个美女有这份福气被本帅哥宠幸了。”
说笑间我们已经走到了一家舞厅前面,正有很多美女帅哥进进出出的,好不热闹。再看里面的装修也十分高档,五颜六色的灯光,在里面不停地旋转。看到这样的灯光,一幅动感十足,喧闹非凡的夜生活的画面就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
我,道:“我们进去看看吧,这里进进出出这么多人,应该有你要找到的人。”
陈朋淫笑道:“不愧是我的死党,真了解我。其实我也想去这里。”
进去一看才发现,这个夜店不是很大,但里面的人着实不少。舞池里早已有一群红男绿女在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腰肢,尽情地享受动感十足的DJ带来的欢乐。舞池周围的座位上也早已坐满了人,我们在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一人先要了一瓶啤酒,边喝边向四周望去。
陈朋不愧是个色狼,一转过身眼睛就从人群里拔不出来了。我知道他是在寻找单身的美女,最好是一个借酒消愁的美女。他的眼睛就像一个扫描仪一样,在人群里一遍又一遍地“扫描”。
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会儿陈朋用胳膊捅了我一下,头也不回,道:“你看那里。”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在一个忽明忽暗的角落里,有一个身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坐在那里,独自一个人在喝酒。
我问道:“怎么,看上了?”
陈朋笑笑,道:“我先过去看看再说。”
话毕,他就想起身向那个女孩子走了过去。
舞厅就是一个大杂烩,里面尽是一些身着奇装异服,发型时尚的年轻人。忽明忽暗的舞灯,加上节奏感十足,爆发力强劲的DJ音乐,每个人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地扭动着自己的腰肢。
说句实话,我很不喜欢这种喧闹嘈杂的环境;但这次为了陪朋友,我也只好忍受这种喧嚣了。
不一会儿,陈朋就搀扶着那个女孩踉跄地走了过来。她低着头,长长的头发垂了下来,遮住了她的脸,她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味儿。
我向陈朋笑道:“行啊,这么快就得手了。”
陈朋一脸胜利的喜悦,道:“这点儿小事儿还能难得住哥!”
然后陈朋问我,道:“你呢,找到了吗?”
我笑笑,道:“我就不找了。”
“来了就是为了玩,要不然出来干嘛?”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在这种地方找女孩子的。”
陈朋不怀好意的问道:“那你想今晚自己撸一发啊?”
“撸你妹呀!我是不喜欢这里的女孩子,不符合我的胃口。”
“好吧,那我就不强求你了。”
去宾馆的途中,陈朋问道:“她的身体怎么这么凉啊?像冰一样。”
我,道:“在舞厅里吹空调吹多了吧。”
“谁知道,反正凉的有点吓人。”
“你小子就知足吧,白捡的便宜还挑三拣四的。”
我们开了两间房,他们两个一间,我自己一间。
我们两间房是对门,陈朋在进房时,还不忘嘲笑我,道:“我去逍遥了,你自己慢慢撸吧。”
我反唇相讥,道:“小心明天把你抬出来。”
陈朋哈哈一笑,道:“你这是典型的羡慕嫉妒恨啊!不和你聊了,我去‘开工’了。”
陈朋一转身,借着这一转身之力,那女孩儿的头向后一仰,长长的头发向后垂了下来,露出了脸庞。这时我才看清她的样子,瓜子脸,双眼皮,樱桃小嘴,的确称得上是一个美女。虽然是短暂一瞥,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的想象中,这样的女孩子的皮肤应该是面色红润,吹弹即破。喝完酒之后,脸应该发红才对;而我在她脸上却看不到一点酒后的红色,而是苍白冰冷,犹如死人一般僵硬。
看到这一切,我本想对陈朋说点什么,可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进入房间,关上了门。
看着陈朋关上了门,我只能耸耸肩膀了,或许我的担心真的是多余的。
明天是周末,不用上班,所以我没有睡那么早。洗完澡之后我就躺在床上看电视了,不知何时我睡着了,突然听到有人敲我的门。
我以为是陈朋在敲我的门,就眯着眼睛去开门,道:“我说你小子享完福,就来打搅我是吧?”
我开开门看到的却不是陈朋,而是被他捡尸而来的那个女孩子。她依旧穿着那条白色的连衣裙,丰满高挑的身材,再加上那娇美的脸蛋儿。望一眼就让人心跳不已,看到眼前的一幕,我甚至都有些发呆了。
可我不明白的是,她明明喝的烂醉如泥,最起码要到明天上午十二点以后才能醒来,为何此时却像根本就没有喝过酒一样。即便现在酒醒了,来敲门的人也不该是她。她应该因为看到自己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一丝不挂地躺在一张床上而惊慌失措的尖叫才对,但我却没有听到她任何尖叫,反而是看到她如此淡定的来敲我的门。
我疑惑地问道:“怎么是你,陈朋呢?”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话,而是向我抛了一个媚眼,同时她一脚迈进了房里,然后一只脚向后一踢,门就“吧嗒”一声关上了。
她的一个媚眼,像是一股电流从我身上穿过一样;心想:“难道幸福来的这么突然吗?”
我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同时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这时她的一双手已经搭在了我的肩膀上,勾住了我的脖子,问道:“我长的漂亮吗?”
我感觉到她的胳膊就像是死人的一样僵硬而冰冷,我现在才明白陈朋为什么说她的身体冰冷了。
这时我的心里已有些害怕,吞吞吐吐地回道:“你长的……漂……漂亮。”
此时她那双原本温柔的眼睛,已变得寒光齐射,逼人心魄,仿佛要用它杀死我。
同时她勾住我脖子的双手,使劲将我向她的方向拉。我越发觉得情况不妙,此时她突然张开了嘴,向我的脖子咬去。
幸好我对她早有提防,我两手从我胸前用力一撑她搭在我肩上的双手,同时向下一蹲,然后向旁边一滚,脱离了她的怀抱。
她当然不甘心就此失败,转身就向我疯狂地扑来。此时我若再不出去,一直和她在这里纠缠的话,一会就有可能丧命于此。我只好向对面陈朋的房间跑去。
幸亏我跑的快,进去之后就立马将门从里面反锁了,只留她在外面疯狂的踢门。
此时我的心情很不爽。我一个人和那个来路不明的疯女人在搏斗,陈朋这小子却躲在房里一声不吭,实在是让我气不过。
我边向里走边喊道:“陈朋你他娘的死啦?老子都快被人打死了,你连个屁都不放?”
平时如果有人欺负我,陈朋一定会出手帮忙的;可此时这小子却连一生气都不吭,整个房间里就像没有人似得。
我走到床前一看,不由得头皮子发麻,浑身冒冷汗,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恐怖的一幕。躺在床上的陈朋,此时就像一个被霜打过的茄子一样,萎缩的不堪入目。他身体上水分和血液已消失的涓滴不剩,已然成为一具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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